当事人退役后,实现就业并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参保地点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当事人退役后,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或者营业场所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参保基本养老保险:(1)参保时,应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2)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参保,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在当事人退役后,不参保社保的前提下,当事人服役期间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是不能单独领取养老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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