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该合同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工,那么什么情况可以停薪留职呢?凡是企业不需要的富余职工,可以允许“停薪留职”。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企业的固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对于发挥富余职工的积极性,克服企业人浮于事的现象,有一定好处。一般“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的,原单位有权按开除处理。
一、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签劳务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招用下列人员,可以签订劳务合同: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其他。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二、社保怎么封存?
申请封存个人帐户的程序为:单位申请并填写《职工个人帐户和养老金支付启封(封存)情况表》,报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审核批准。
一、单位报区县社保中心审核时应附以下材料:
1、停薪留职的,附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协议原件;
2、被司法机关拘役、逮捕的,附司法机关有关文书;
3、失踪的,出具附有家属签名的证明;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二、个人帐户封存期满后,区县社保中心应及时通知单位并按规定予以启封或转移,需继续封存的,仍按上述规定程序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一、企业的固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对于发挥富余职工的积极性,克服企业人浮于事的现象,有一定好处。但是,鉴于要求“停薪留职”的多数是有一技之长或年富力强的人员,他们离开企业对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生产的正常进行会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必须根据工作是否需要,严加控制,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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