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赔偿时,应根据实际损失赔偿,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但赔偿金额不得超过预见到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如违约金低于损失可增加,过高可减少。
法律分析
合同期内房东不租了有约定的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赔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赔偿时其金额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拓展延伸
租房合同违约金: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
在租房合同中,违约金的确定是一个重要问题。通常情况下,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合理,并且符合实际损失的程度。根据法律的原则,违约金不应过高,也不应过低。对于房东而言,合理的违约金可以作为一种补偿,以弥补租客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然而,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基于实际损失进行合理计算,不能随意确定。如果房东要求付房租两倍的违约金,需要综合考虑租房市场的行情、合同条款的约定以及实际损失的程度等因素,以判断是否合理。如果违约金过高,可能会违反法律规定,给租客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因此,在确定违约金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平衡和保护。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和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租房合同中的违约金应当合理,并基于实际损失进行计算。违约金不应过高或过低,应确保双方权益平衡和保护。在租房合同期内,如果房东不按约定出租房屋,根据合同约定赔偿;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赔偿金额应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因此,在确定违约金时,应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合同条款和实际损失程度等因素,确保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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