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正常情况下,爷爷奶奶没有义务带孙子孙女,但是孙子孙女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爷爷奶奶又有监护能力的,则爷爷奶奶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