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前2小时发布通知是否合理?
专家表示应提前一日公布;律师称交管部门涉嫌行政不作为
《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升级我市空气重污染预警至Ⅲ级(黄色)的通知》要求,限行20%以上机动车,据上述宣传科负责人介绍,西安当地有超过250万名车主,以此计算,4日当天被限行的车辆约50万辆。
昨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限行通知确为该局公布,除官网外,官微和微信公众号先后发布。“今日限行已经开始,执勤人员也已开展查处工作。”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颖廉看来,此类应急举措提前一日公布是合理要求,但是如果政策实施与公布之间仅有2小时,就不甚合理。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银称,限制机动车通行涉及公民财产权的行使,应当慎重,国家并没有法律层面上的规定,由地方根据具体情况在其权限范围内规定,发布限行措施应该提前一日进行公布。
王优银表示,此次西安限行令公布时间紧凑,且在网上进行公布,违反了行政法的诚实守信等一些基本原则。如果治污减霾工作组办公室2日晚就下发通知,而当地交管局一天后才公布实施,涉嫌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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