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社会性发展离不开成人的言传身教,其中身教尤其重要。教师作为幼儿成长环境中的权威,其一言一行都对幼儿起着示范作用。教师的人际交往行为是幼儿模仿的对象,在某种意义上比教师的“说教”对幼儿的影响更大。教师要注意言传身教,帮助幼儿学习与掌握一定的人际交往原则和必要的人际交往技能。
第一,帮助幼儿学习与掌握一定的人际交往原则。根据幼儿认知、语言与情感等方面的发展水平,悦纳、互利和自愿应该是幼儿在人际交往中首先要学习并遵循的原则。悦纳是人际交往的一个重要原则。人际交往始于个体间的接纳、肯定、支持、喜爱,教师应当教育幼儿,当别人对自己表示友好时,要作出“应答”,而这种“应答”得到强化后,会刺激交往进入一种良性循环的状态,这有利于幼儿更进一步的交往关系的建立。同时,教师还应当鼓励每个幼儿尽力看到同伴的优点,并且身体力行。人际交往中另一个重要原则是互利原则。研究者很早就发现,学前儿童选择同伴一起游戏的最显著标准是相似性,即选择那些认知技能、社交性格、动作发展都与自己比较相近的同伴。第二个标准是互补性,即选择与自己发展水平相似、优势项与自己互补的同伴做朋友。这两个常用的同伴选择标准显示出幼儿人际交往的主要目的是互利。在幼儿园我们经常能听到教师对某个幼儿说:“班级里所有孩子都是你的好朋友。”其实,这种把朋友强加给孩子的做法并不被幼儿接受,因为人际交往还有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自愿原则。现实中幼儿对于自己愿意交往的对象有着选择性。仔细观察幼儿,不难发现,幼儿在一段时间内喜欢和某几个幼儿一起玩,形成亲密的同伴关系。教师强调幼儿之间要相互喜欢,出发点是好的,但事实上喜欢一个人是一种情感体验,是很难被强迫的。教师应该允许幼儿有喜欢和不喜欢的人,与此同时可以帮助幼儿学习如何与自己不是那么喜欢的人友好相处。教师在教育幼儿遵守这些人际交往原则时要以身作则,实践这些与人交往的信条。
第二,帮助幼儿学习与掌握必要的人际交往技能。教师要教给幼儿人际交往技能,自己必须先掌握必要的人际交往技能,并在适宜的时机展示给幼儿,供幼儿模仿。下面就列举一些适合幼儿园教师的人际交往技能:(1)接纳、欣赏和赞美。人际交往中的3A技巧――接纳(Accept)、欣赏(Appreciate)和赞美(Admire),其实就是人际关系的润滑剂。(2)动作与姿态。人们的一举一动都能体现特定的态度,表达特定的含义,而这些含义不但成人能够感受到,幼儿也可以本能地觉察到。例如,一个人在倾听时如果身体略微倾向于对方,表示这个人对对方说的话很感兴趣;相反,如果身体后仰或侧转则会让说话者感到不受重视。在幼儿说话时,教师如果侧过身体,那么幼儿就会感到教师不耐烦。(3)交谈。一次成功的交谈不仅取决于交谈的内容,更取决于交谈者的神态、语气和动作等。无论是和幼儿还是和周围的成人,教师在交谈时都要表示自己的友善之心,不能居高临下,同时还要避免长篇大论,否则容易给听话者带来压力和不受尊重的感觉。(4)倾听。教师常常教导幼儿要耐心地倾听他人说话,其实倾听的技巧不仅要耐心,还要作出适当的反应,如表情自然,经常与对方交流目光,适当地点头以示赞许,或是用微笑来表示自己很乐意倾听。这样,别人才更有信心继续讲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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