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诺书 致: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我公司在研读了《随县2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协议条款,无任何异议的予以确认和响应,如我公司中标,以下承诺可直接视为合同条款中的一部分,特承诺如下:
一、投标工期承诺
我公司将按设计图纸、按施工规范认真组织施工,保证在120天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工程。若有延误,我方自愿接受投标总价1.05%的经济处罚。
二、工程质量承诺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规范施工。严格实行工序自检、报检验收程序,严把材料采购、验收关。杜绝违规和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若该工程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我方除承担返工费用外,另自愿接受投标总价3.05%的违规经济处罚。
三、项目部人员不变更承诺
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到位(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等),必须坚守岗位,未经业主同意不予撤换,并且本工程的主要施工人员直至工程完工只能从事本工程施工,否则贵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我方负责。
四、工程质量保修承诺
我方严格遵守施工合同所签署的保修条款,在责任保修期内对本项目工程承担质量保修。工程竣工后在责任修复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我方无条件承担修复任务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若我方拒绝或不能及时进行责任修复,或无法保证修复质量,贵方有权拒绝支付质保金,并另扣除投标价的3.05%作为返修费用和处罚。
投标人:
日期:2x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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