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的判刑标准为:
1、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犯此罪,数额较大的,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如何认定私分罚没财物罪
1、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要需弄清楚的是哪些财物是属于罚没财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罚没财物主要包括: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追缴,没收的违法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及其犯罪工具等。例如贪污赃款、走私的影碟机、犯罪用的汽车、赌资等。
2、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民、法人组织的行政罚款,例如环保部门对污染环境、限期不改的企业施以行政罚款:交管部门对违背交通法规、违章驶车的车主所施以的交通行政罚款等等。
3、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背有关行政法律秩序的公民、法人组织的罚款。例如国家文物管理部门授权文物所在地的文物管理机构,对参观文物时毁坏文物者所处以的罚款。在现实生活中,私分罚没财物罪构成要件是一种常见、多发的犯罪。值得一提的是,此罪属于纯粹的单位犯罪,也就是说自然人是不能构成该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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