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变更公司名称完成后并不意味着全部手续都办理完成,公司名称变更后是需要变更相关税务的,首先公司变更名称下来后,先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然后办理地税和国税变更登记,并将已经填开和没有填开的发票,向税务局进行缴销。最后向税务局申请领购或自行打印发票,新的专用发票印章可以先刻制,但必须与变更后的企业名称相同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七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