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在套路贷中起辅助作用,协助主犯通过诈骗行为使被害人基于错误的认识交付财物的属于从犯,并且根据刑法的规定,套路贷的本质就是诈骗行为。所以当行为人明知自己协助的是诈骗行为,并且希望自己的行为能够帮助到诈骗,则应该认定为从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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