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电话讨债时可以录音,做为录音证据,能证明他欠钱的事实,同时也证明向主张过债权的事实,从而延长诉讼时效。第二、特别注意:如果想做为证据,要另有两个人在场。因为根据证据法律规定,录音证据是要有两个人以上证明其来源真实合法并无欺诈胁迫,才能有效。第三、可以从双方核对一下账目入题;在核对后,再探讨还款计划,双方的账户衔接等,事后要记录通话的起始时间以备查。第四、同时在打电话时要注意电话沟通的内容,要在通话沟通中明确出借人和借款人以及可能存在担保人的的姓名、明确借款的金额、借款时间、借款地点以及按约定时间应当还款的时间,并明确在某个或某几个时间点向其主张还款的事实,从而为起诉提供更加完善的证据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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