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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021-08-15 来源:星星旅游

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有: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发具体信息;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

6、其他证据。

债权人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关系还存在吗

公司注销后债务债权仍然有效。

一般来说,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主张权利后,所实现的债权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怎么举证追讨法院债权债务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进行债务纠纷诉讼案件的债权人该如何举证?

按照下列流程进行债务纠纷诉讼: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

被告进行答辩。

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法院作出判决。

举证方式如下:

原告应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债权人应提供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先提供有关部门关于下落不明的证明,并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的,应提供双方关于支付利息的约定证明。

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原告应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以及担保人姓名、住址。

有关债权债务诉讼举证的基本要求介绍

一、债权人承担的举证责任:

1、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二、债权纠纷中债权人如何举证如下:

1、债务人针对债权人提供证据本身的合法性、客观性提出抗辩,此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

2、债务人可以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消灭的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

3、债务人针对债权人提出的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的事实并不存在。如果债务人有上述种类的主张,债权人则可以针对上述主张继续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如何进行企业债权债务登记

公司申请破产或解散的,清算组应当通过查账的方式对企业的债权进行确认;公司的债务一般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购货、应付工资、未缴纳税金、专项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和合同义务等。清算组应当对这些债务进行确认和登记工作。即在清理财产的过程中,清算组应当对企业的债权进行收回,对企业的债务进行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该内容由 朱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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