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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0-04-16 来源:星星旅游

销售假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主体要件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客体要件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客观要件是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主观要件是故意。

一、刑事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事责任构成要件有以下内容:

1、客体要件;

2、客观方面;

3、主体要件;

4、主观方面,包括犯罪的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目的和动机。

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则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承担刑事责任。

犯罪的主体要件有以下内容:

1、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2、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3、犯罪的客体要件。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4、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

二、如何确定构成仿制生产假药罪?

有以下要件构成仿制生产假药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为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团伙生产假药罪具体量刑标准?

构成要件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3、主体方面;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对于生产假药的行为,显然是对于国家药品管理和使用的相关制度造成了严重的侵犯,特别是还造成了严重的犯罪事实后果的,那么还需要进行刑事责任,另外对团伙的认定,应当基于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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