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索赔之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是指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福利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福利,如餐补费用、节日福利、生日福利等。
一、公司在工伤发生时的赔偿有哪些
公司在工伤发生时的赔偿有: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残疾职工每月领取的残疾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
4、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无法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未安排护理的,由单位支付护理费。一般可参照当地护士从事同级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支付;
5、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6、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费用承担,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工伤期间可以要提成吗?
有的。如果员工工伤的,用人单位是要负责的,需要进行工伤认定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程度。员工在工伤期间,工资也需要发放。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按规定比例计算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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