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后再婚不构成重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此时再次结婚只会有一段有效合法的婚姻关系,不会构成重婚罪。
一、禁止结婚是在民法典有规定的吗
《民法典》中没有禁止结婚的规定,但是有关于婚姻无效的情况的规定,如果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之一的,则婚姻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二、十八岁了可以结婚领证吗?
年满十八岁时还不能够结婚领证。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因此,当事人只有十八周岁,还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登记机构不会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若违法登记了,此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三、同居5年算不算事实婚姻?
我国法律没有事实婚姻,同居五年属于同居关系,从一开始就没有婚姻关系,应当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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