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体情况。在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承包期届满,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
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土地承包权不属于遗产,一般不能继承。
国家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即承包期内,承包地通常不因家庭成员的死亡而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土地由所在户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但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一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是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在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二、承包经营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承包经营合同解除情形有:
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三、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四、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三、户口在外地,在本地的土地能确权吗
不能。户口不在老家不可以确权,户口已经迁出本村集体的,就不再是本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之后的土地会由村里收回重新分配发包。当事人户口已经迁出老家的:1.不管当事人还有没有户口本,都是不能进行老家(原村集体)的土地确权的;2.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出本村集体的,就不再是本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本村的利益分配以及土地分配和确权;3.户口迁出后,村里没有进行过土地重新分配的,当事人或者亲人,还可以继续使用土地,直至到期;4.土地承包到期后,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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