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利的。
《劳动法》没有规定职工旷工多长时间可以辞退,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把制定旷工处罚权交给了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制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示。
在一些省市,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没有明确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制定的规章制度对旷工处罚的规定违法或者显失公平的,按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可以解除合同。
对于旷工的具体情况,是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用人单位的损失来进行认定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员工的旷工实际来进行处理,不同的旷工行为所认定的处罚标准是不同的,当事人之间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起诉由法院来进行判决处理。
一、单位能否因旷工除名员工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所谓自动离职的规定,劳动者一定要注意。如果单位没有员工手册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反单位制度,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告诉员工是无效的。如果没有“单位规章制度”,何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呢!劳动者如果被单位随意辞退,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能够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少之又少。因此,作为社会保险的受益者的劳动者,应该简单了解社会保险的基本规定,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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