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是指出于营利的目的,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本罪犯罪对象是出入境证件。既包括出境证件,又包括入境证件。所谓出入境证件,是指公安部、外交部、港务监督局及其他授权的有关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审查核实后所签发的允许其出入国(边)境的证明,如护照、签证或者其他的有效出入境证件,其中,护照是指一国或某些特别地区为其出国公民所核发的用以证明其属于本国或该地区公民的证明件,属于本国或该地区公民出入国境或在国外居留、旅行的合法身份证明及国籍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条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是指出于营利的目的,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对象是出入境证件,这是众人的共识,但出入境证件是专指真实的出入境证件,还是包括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理论界和实践中有不同的认识,我们认为非法出售出入境证件罪中的出入境证件,既包括伪造、变造的假证件,也包括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放的真实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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