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婚指依据国家合法的婚姻登记程序,或以婚姻为诱饵的形式,来诈取他人的财物的诈骗行为,所以办理婚礼不领证时,不存在非法占有对方彩礼等目的,不认定骗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怎样才属于骗婚
?
婚姻诈骗,俗称“婚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他人钱财的行为。婚姻诈骗,往往是以择偶难的中青年或离异者为对象,以结婚为幌子,诈骗受害者钱财,然后以感情不和为由分手或寻机逃离。
司法实践中,要把婚姻诈骗和不道德婚姻区别开来。那么,如何准确分辨不道德婚姻还是诈骗犯罪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式来判断:
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三、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