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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规定

2021-06-29 来源:星星旅游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一、金融机构保障客户的什么权利?

金融机构保障客户依法行使权利。金融机构是指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分为四大类:1、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2、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3、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4、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二、骗取金融票证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除银行以外的各种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如证券、保险、期货、外汇、融资租赁、信托投资公司等。这里的“安全”,是指骗贷行为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这些资产与正常贷款相比处于相对不安全状态,不利于银行的风险防范。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只要行为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有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情节,或者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提供了假证明、假材料,或者不如实填写贷款资金真实用途,以骗得贷款的顺利审批的,都属于“欺骗手段”。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通常是贷款人,但若担保人、银行职员等帮助贷款人出谋划策,掩盖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的,也可能构成本罪的共犯。另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至于如何区分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本文将在下面专门论述。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应该为故意,即积极采取欺骗手段,追求获得贷款归贷款人使用的目的。如果贷款人主观上有将贷款占为己有,不再归还的目的,则应当构成贷款诈骗罪。

三、存款准备金利率多少

存款准备金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并根据放松或收紧银根的需要进行调整。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央行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要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规定比例提取一定数额的存款总额,并间接控制社会货币供应的制度。相应地,存款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向中央银行存款的存款。金融机构只要经营存款业务,就必须缴纳存款准备金。目前,存款准备金制度在保护存款人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广泛应用于央行作为货币政策工具。在中国,所有吸收一般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机构、金融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都有义务按规定的比例和期限支付存款准备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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