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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具有哪些风险?

2024-04-10 来源:星星旅游

借款合同存在以下风险:

1、严格按法律来确认借款人的主体资格;

2、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合同,防止理解纠纷。

一、规范借条格式是什么

规范借条格式:借条标题名称应在纸张顶部中央,然后是正文内容。尽量不要在标题和正文之间留下太多空白,以免增加和改变内容。借款人的名称和贷款人的名称应与身份证上的名称一致。谨慎起见,身份证信息应附在名称后面。借款原因是指出借款的目的,表明借款原因可以防止借款人在未来抗辩非法债务,借款因为赌博、贩毒、嫖娼等行为形成的债务,法律不予支持和保护。贷款金额应注意小数点的位置,记得在金额后面附上数字大写,以防止未来金额被篡改。根据需要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日期,并根据还款日期计算诉讼时效。借款人最终签署名字并按捺手印,以增加借据的真实性。转账凭证是用借据证明借款合同关系的存在。当贷款金额较大时,最好以银行卡转账的形式进行,然后保留转账凭证。

二、独立担保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担保合同的特征有: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担保合同在主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补充权利义务关系;担保合同可以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担保合同的生效形式有保证合同的生效、抵押的生效、质押的生效,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担保,无论是保证,还是抵押、质押,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担保,无论是保证,还是抵押、质押,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担保合同一经签订既告成立,这一点是共同的。但因为担保方式不同,其生效方式也不同。

(一)保证合同的生效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保证,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二是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担保贷款合同中有保证条款,或虽无保证条款,但第三人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名或者盖章,保证合同也即告成立并生效。三是担保人单独出具保证书,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

最为典型的,是第三人在贷款人出具的格式化的“不可撤销保证书”上签名或盖章并交回贷款人。除此以外,第三人出具的具有保证性质的书面文件,包括信函、传真等,也属于保证书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贷款人没有明确表示拒绝,都应认定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可见,保证是诺成性法律行为,保证合同一经订立即告生效。

(二)抵押的生效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民法典》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当借款人不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贷款人称为抵押权人,以财产设立抵押的借款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的方式主权有两种,一是签订单独的抵押合同,二是在借款合同中订立抵押条款。但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权并不当然生效。

三、有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有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流程如下: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3、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4、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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