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如果是在刑事诉讼期间,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这就是我们生活中所说的保释。那么判刑一年,能够保释吗?需要交多少钱呢?判刑后不存在保释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判刑后只适合假释。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人。这一方面是因为只有经过一定的服刑期,才能判断犯罪人是否具有悔改表现;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滥用假释,避免引起刑罚执行的混乱,避免损害刑罚的严肃性与人民法院判决的稳定性。根据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假释。
一、取保候审后一般怎么判?
取保候审是指对部分犯罪嫌疑人认为没有羁押必要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危害社会的,准予其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后,一般会判处缓刑或不起诉,但不是所有的被告人取保候审后都会判处缓刑,需要根据取保的原因,取保后是否发现了漏罪、是否构成新的犯罪等各方面来确定具体量刑。所以在取保后,判决前也应当时刻关注案件的进展,尽量争取判处缓刑或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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