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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和杀人罪可以数罪并罚吗?

2020-10-14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抢劫罪和杀人罪可以数罪并罚,这是两个行为。如果既想要抢劫对方,又想要杀死对方的话,是可以构成抢劫罪,也可以构成杀人罪的,这种情况应当数罪并罚,在此时应当属于情节非常严重的情况了。

一、涉嫌故意伤害与抢劫,判多少年

如果是抢劫后又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数罪并罚,具体判多久要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造成的损害结果等因素综合考虑;如果是抢劫过程中存在故意伤害行为的,则以抢劫罪论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拦路抢劫判刑是多少年

拦路抢劫判刑具体如下:

1、拦路抢劫行为人构成抢劫罪;

2、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如果属于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构成抢劫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抢劫罪的主观责任形式为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抢劫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抢劫行为会发生侵犯他人人身与财产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对他人造成财产上的损害虽然一般出于希望心理(不排除例外情况下存在放任心理),但对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结果,则可能持放任态度。为索取到期合法债务而使用暴力的,不成立抢劫罪,视情形成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罪。行为人出于其他目的实施暴力行为,暴力行为致人昏迷或者死亡,然后产生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进而取走财物的,不成立抢劫罪。

三、持刀行凶要怎样定罪

要看对方的伤情鉴定,是否追究责任以伤情鉴定为依据。是追究治安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也以伤情鉴定为依据。持刀行凶、但是没有伤到人属于情节严重。情节轻微的追究治安责任处以罚款或者拘留。带刀行凶要根据产生的后果进行定罪。一、没有产生严重后果或伤害他人造成轻伤以下伤害的不构成犯罪;二、伤害他人造成轻伤伤害的,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受害者可以到法院起诉。二、伤害他人造成重伤伤害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三、造成他人死亡的,涉嫌故意杀人罪。五、持刀强奸的,涉嫌强奸罪。六、持刀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七、持刀绑架的,涉嫌绑架罪。八、持刀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涉嫌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九、持刀抢劫的,涉嫌抢劫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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