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致人重伤、死亡的,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2.致使部属自杀的;3.虐待三人以上,或者多次虐待部属的;4.虐待伤病残部属的;5.诱发案件、事故的;6.导致部属一人多次逃离部队,或者二人以上逃离部队的;7.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8.有其他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行为的。
法律依据
《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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