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离婚证时,双方签订三份离婚协议书,每人各执一份,民政局存档一份,当事人丢失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带身份证向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查询复制、盖章,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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