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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离婚赔偿标准,针对过错方的情况,具体规定是什么?

2020-09-13 来源:星星旅游

夫妻离婚赔偿标准包括双方协商和法院判决,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如重婚、暴力、虐待、遗弃等。当事人可在离婚登记后请求赔偿,但如已在协议离婚中放弃该请求,则法院不予支持。过错方离婚赔偿标准:

1、可以双方协商;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9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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