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2)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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