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病假用人单位必须给,病假,是指职工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的医疗假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即对于病假,职工只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便必须批准。2、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第5条分别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带薪年休假是法定的请假理由,用人单位应当统筹安排,万一不能安排,哪怕职工同意,也必须给予补偿。3、婚假婚假是指职工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婚假天数没有明确的法律要求,只是有着行政规定,即一般为1~3天,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晚婚是指男满25周岁或者女满23周岁结婚。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虽不能拒绝职工休婚假,但可以结合工作与职工协商具体的休假日期。4、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即用人单位对于产假女工对应的休假请求,必须无条件予以准许。5、丧假劳动法虽然规定了员工享有丧假,但却没有明确具体的天数和操作标准。目前通行的做法是参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执行: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假期;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十六条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二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已满二年不满四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已满四年不满六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八十;已满六年不满八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九十;已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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