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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起诉离婚法院不判离

2020-07-19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一,大多数要求离婚的原告,并没有多少证据可以证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在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前提下,是不可能判决准许离婚的。二,如果原告要求离婚的理由不是很正当、很充分,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我国婚姻法的主旨,是为了保护合法婚姻、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在另一方不同意(或者不到庭,视为不同意)的情况下,肯定不会轻易判决离婚。三,不管是为了家庭的稳定、社会的和谐,还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都会判决不准离婚,以给双方一次和好的机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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