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卡余额查询方式具体如下:
1、拨打医保卡余额查询热线12333就可以查询自己的医保卡账户余额了。具体的方法为在拨通电话后,按照人工提示输入卡号等就可以查询;
2、药店查询。市民带上相关证据可以直接去各大药房或者医药专柜,向药房或医药专柜的工作人员问询自己的个人医保卡余额;
3、社保局查询。大家也可以通过去当地的社保局进行个人医保卡余额查询;
4、网络查询。网络查询是最简单快速的方法。市民可以先登陆当地的医保官网,根据页面提示,依次输入个人的账户和密码。通常情况下,个人账户是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者医保卡卡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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