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转弯车辆全责。拐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拐弯车辆全责。如果是路口,直行车辆应让进入路口正在拐弯的车辆先行。同向并行行驶,左转右转都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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