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四)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五)注意事项:
第一,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第二,涉外委托时,委托书
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一、二手房过户带什么资料
(一)买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
1、若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若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若购房者是外地人,需要根据当地规定,出具本地暂住证或其他证件)、家庭户口本(户口本是外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3、若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果购房者携带未成年人,需要携带孩子所在的户口本;
(二)卖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
1、卖方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房产证,如果交易房屋卖方有多个权利共有人,需要共有人到场签字,如果不能到场签字,需要由签字人员提供未到场权利人的公证委托书,(家庭满五住房,需要卖方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2、如果是房产是继承过户得来的房产,卖方还要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继承公证书;
二、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析产登记材料
1.
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2.
房产证;
3.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
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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