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1、夫妻双方可签订一份财产归属的协议,双方明确约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一方,并在办理公证,在房产证登记时注明。2、夫妻双方可以签订房屋赠与合同,房屋所有人将房屋赠与给另一方。3、由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父母写一份房屋赠与书,注明赠与你一方所有而不是双方所有,再进行公证,也属于你一方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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