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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防汛制度

2024-04-18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

为应对严峻形势,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严肃防汛工作纪律的通知》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处室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恪尽职守,不折不扣落实防汛工作各项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身先士卒,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各级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坚决执行防汛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冲锋在前,做好表率,带领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防汛工作中。各闸站要层层落实责任制,精心组织指挥,认真履职尽责,确保防汛工作任务压紧压实。

二、严守工作纪律。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防汛工作的第一线,确保政令畅通。必须坚决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严格执行防汛命令,决不允许各行其是,推诿拖延,消极应付;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脱岗、空岗;必须确保防汛期间通讯畅通,不得耽搁防汛指令的传达;必须严格执行汛情灾情信息报告制度,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必须做好防汛救灾款物使用和储备,不得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汛物资及救灾救济款物。

三、严肃执纪问责。局纪委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为防汛抗洪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纪律、责任、命令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汛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对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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