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不等于婚姻,同居期间个人收入归自己所有。共同财产或收入,按出资额比例分割;无法确定则等分。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应尽量按协议处理,如无协议则考虑各方贡献和实际需要等。同居关系与合法婚姻关系不同,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则按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割;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则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如果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则视为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出资额比例的,视为等额享有。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如有协议,按协议处理;如无协议,应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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