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若男方留有之前的交款凭证,同时凭证名头为男方名,可凭此凭证证明此房为男方,若从第一次交款开始,所有凭证名均为女方名,则离婚后财产归女方所有。婚前所购买的房产,基本上都属于个人财产,不论结婚后,夫妻经过多少年的共同生活,都不会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也就是说房本上写的谁,就是谁的。婚前一方出全资,但只写了对方的名字,如果以结婚为目的,这个房子最终作为了双方的婚房,婚后也可以被认定为共有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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