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甲乙双方的协议书需写明的事项有,甲乙双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是否信息、协议的标的、价款或报酬、支付期限、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等重要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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