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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请求权要求有哪些规定

2021-06-09 来源:星星旅游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犯他人财产权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当事人维护自己利益时,物权请求权和要求承担侵权责任是可以同时进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一、物权确认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一)民事主体之间就物权认定方面发生争议。这种争议主要表现为:对某人是否对某物享有物权发生争议,一方认为其无权,而另一方认为其有权;对物权的支配范围发生争议,即对权利人之间的权利界限发生争议。

(二)利害关系人一方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请求。确认物权的请求权,一般是直接向法院提起,但是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行政部门提起。比如,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可以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提起;关于确认房屋所有权的请求权,可以向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提起。一般而言,行政部门的裁决都不是最终的。物权确认请求权根据确认的类型不同,包括确认所有权请求权和请求确认他物权请求权。请求确认所有权之争执通常发生在物的真正所有人与非所有人之间.而请求确认他物权之争执通常发生在他物权人与所有人或他物权人与其他人之间。

二、物权请求权和债权相关规定

物权请求权和债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物权复原请求权】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九条【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用与并用】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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