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司法冻结6个月具体如下:
1、只要案子没有结束,就一直会被冻结,如果案子结束了,冻结的银行卡6个月之内会解冻;
2、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
3、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
实施冻结的情形如下:
1、已经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2、是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3、是已经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4、是可能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5、是其他需要及时冻结、查封的情形。
综上所述,银行卡被法院冻结的,六个月后自动解冻。但是执行人申请延长时间的,会进行续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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