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幼儿园不属于九年制义务教育,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且在区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体;
2、需随带幼儿一寸近照二张、户口本、计划免疫卡、儿童保健手册以及儿童出生证、父母;
3、属外地户籍的儿童,报名时父母还须带居住证或暂住证以及上述的各种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十四条 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第五十五条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具体比例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第五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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