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航空公司是无权把乘客的非自愿退票转为自愿退票的,这种情况可以进行投诉。对于乘客来说,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航空公司总部投诉,或者是直接向政府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对我们造成了实际的损失,或者是名誉上的损失的话,可以要求航空公司就相关的费用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
法律依据: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第四十八条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核收退票费:
1.旅客退票必须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发站办理。
2.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以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3.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4.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站台票售出不退。
市郊票、定期票、定额票的退票办法由铁路运输企业自定。
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临时调整退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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