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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房产赠与并公证是否可以反悔?

2024-02-27 来源:星星旅游

兄妹房产赠与并公证后一般不能反悔。根据民法典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赠与人只有在受赠人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才有撤销权,且需在一年内行使。办理房屋赠与需要签订赠与书,办理公证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需反悔,最好与对方沟通,亲情关系可能有助于解决问题。

法律分析

一、兄妹房产赠与并公证可反悔吗

1、公证后的赠与原则上是不能反悔的,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允许撤销,如果对方根据赠与合同要求履行,法院会支持对方的请求的。

2、《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房屋赠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兄妹房产赠与并公证可反悔吗兄妹房产赠与并公证之后想要反悔,最好是能够跟对方沟通,毕竟是亲人如果能沟通要回房产也是可以。

结语

兄妹房产赠与并公证后一般不能反悔。根据民法典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允许撤销。赠与人只有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才能行使撤销权。若您希望反悔,最好与对方进行沟通,争取达成共识。毕竟,作为亲人,通过沟通可能能够解决问题并取回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二百一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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