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贷办不下来的原因,主要是购房人、开发商和放贷银行这三方面有一方出现了问题所致,具体来说,如下:1、购房人的原因。一般因为购房人的原因而导致房贷办不下来,主要都是因为购房人的个人征信或者提交的材料有问题所致。一般来说,银行对这方面都很看重,如果购房人真的在这方面有问题,是很难获得贷款的。2、开发商,即卖房人的原因。买新房的时候,开放商有可能出现问题,即由于买房人过多,导致开发商漏交材料,或者开发商出售没有预售许可的房子,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房贷办不下来。买二手房的时候,则有可能因为卖房人有意或者无意隐瞒了房子的真实情况,而导致在银行审批房贷时办不下来。3、银行的原因。还有一种情况,则是银行的原因,即由于政策等原因,导致银行房贷时间拉长。面对这种情况,建议大家在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就明确好放款时间。如果银行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时放款,是可以要银行承担违约责任的。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3.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4.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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