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是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对于发行者说,股票的基本作用有四点:
1、股票是筹集资金的有效手段。
2、通过发行股票来分散投资风险。
3、通过发行股票来实现创业资本的增值。
4、通过股票的发行上市起到广告宣传作用。
而对于股票的购买者来说,股票的基本作用有如下三点:
1、由于股票具有收益性,股票投资就成为大众投资的一种工具。通过购买股票也可取得收益,实现资本的增值。
2、通过购买股票来实现生产要素的组合。
3、通过购买股票进行赌博或投机。
一、股权融资方式有哪几种
股权融资方式有以下4种:
1、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这一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标的物,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把股权质押作为向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保证条件,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机会;
2、股权交易增值融资,企业经营者可以通过溢价出让部分股权来吸纳资本、吸引人才,推动企业进一步扩张发展;
3、股权增资扩股融资,增资扩股也称股权增量融资,是权益性融资的一种形式,是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前常用的融资方式。按照资金来源划分,企业的增资扩股可以分为外源增资扩股和内源增资扩股。外源增私募股权融资资扩股是以私募方式进行,通过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行业资源的整合;
4、私募股权融资,是相对于股票公开发行而言,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通过定向引入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投资者,使公司增加新的股东获得新的资金的行为。
二、认定变造股票债券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
变造企业债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罪在主观方面、行为特点上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没有什么区别,最大的不同在于本罪的行为对象是股票、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而不是国家债券。
本条所称的“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自有资本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是代表股份资本所有权的证书和股东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所谓“公司、企业债券”,是指公司、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35条,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为发行失败。
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