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租房退税规定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可以申请退税办理,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是属于需要退税的,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当事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也就是可以放弃退税。法律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公租房价格标准
公租房价格标准一般为10元/平方/月,不同地区租金价格不同。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租房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租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
公租房租金标准
公租房租金标准一般为10元/平方/月,不同地区租金标准不同。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租房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租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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