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人员的工资发放规定如下:
1、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资及正常福利待遇在原则上由借出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情况特殊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必须征得借调人员本人认可,并保证借调人员正常待遇的落实。
2、双方单位负责对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借调人员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借调人员的年度考核以借出单位为主,由借调部门对借调人员提出借调人员考核的参考依据。
3、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公司倒闭要解散员工,员工工资应一次性支付的,并且要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司发放工资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银行卡间接的把工资发到员工的手中,另一种是以现金的方式直接的把工资发到员工手中。支付工资的标准需要在劳动合同中有所约定,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
一、借调最长年限是多少年
借调最长年限是五年。事业单位确需借调工作人员,须经借出单位、借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借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借调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借调期满后若需继续借用,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并经借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借调人员不得在借入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学习、培训、考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在规定时限内返岗;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岗,须经单位同意并履行请销假手续。
选调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报考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如职位需要可进行计算机技能测试;选调技术工人的原则上不进行笔试。根据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一般按照多于应选人数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与用人单位联合对拟选调初步人选进行考察。选调工人的,一般情况下直接进行考察。
二、借调人员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也就是说,借调人员的工伤保险仍应当由原用人单位来办理和缴纳,发生工伤后工伤赔偿责任也由原用人单位承担。但为公平起见,原用人单位可以在借调前或借调后与借调单位就借调期间工伤保险费和发生工伤后的赔偿等工伤保险费用达成协议,由借调单位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部,支付给原用人单位或代付给工伤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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