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逾期,抵押人有解押权。债权人,即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在该期间内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其抵押权。
一、民间借贷房产抵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另外,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而且,房产抵押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登记。
二、被法院依法扣押的抵押财产,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由抵押人行使,因抵押财产的使用而产生的孳息应当归抵押人所有,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但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因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根据规定,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财产的孳息,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三、涉及刑事案件被查封房产已抵押
房产查封后又抵押给他人算诈骗。债权人对被查封的担保物有优先的受偿权。抵押物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执行措施的,不会影响到抵押权的效力。只要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就是合法有效的,即使被查封,也不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债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抵押物被拍卖,债权人也可以优先获得拍卖价格。已经抵押的房产仍然可以查封,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行使权利。人民法院也只承认该房产在被采取查封、扣押之前已经设定的抵押权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