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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子的分配问题

2023-09-28 来源:星星旅游

夫妻离婚时房屋分配问题包括自愿协商、法院判决和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夫妻房产分割不需要交税,但离婚财产分割可能会产生税费。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以及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房屋等。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时房屋分配问题如下:

1. 如果双方自愿协商,他们可以协商分割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

2. 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结合财产状况、抚养权以及是否存在过错方等因素,对房产进行分割;

3. 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他们可以对房产进行拍卖或变卖,并就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二、夫妻房产分割要交税吗

夫妻房产分割不交税。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将共有的房屋产权划分给另外一方,房屋的所有权是没有发生转移的,只不过是所有权由原来的两人共有变为一人所有。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权、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直接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三、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结语

夫妻离婚时房屋分配问题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法院判决。夫妻房产分割不需交税,但需注意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以及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房屋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包括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以及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房屋等。因此,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房产分割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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