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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2021-06-11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面面部伤残鉴定标准:

1、面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引起瘢痕挛缩,造成口、鼻、眼睑、耳廓等其中一部位畸形致使容貌毁损和功能障碍;

2、头皮损伤致使眼睑畸形,或耳廓缺损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3、面部损伤后留有增生性瘢痕,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条索状瘢痕长于5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和功能障碍;

4、面神经损伤造成大部或者全部面肌瘫痪。

一、面部伤残赔偿标准包括: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

4、生活护理费;

5、停工留薪期工资;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8、丧葬补助金;

9、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伤残赔偿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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