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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支付是合同生效的条件吗

2021-05-21 来源:星星旅游

预付款不是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是: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合同预付款没有付全,算合同生效吗?

合同生效。

预付款不同于定金。预付款没付全是违约百问题,不涉及合同的效力。而定金却是与合同效力相关。

目前客户预付款没有付全,你有权要求客户补全,否则你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客户补全预付款的话,你必须按合度同履行。如果合同约定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你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或向法院申请撤销。对于合同解除或撤销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你是要承担的。对于你客户的客户经济损失不属于直接经济损失,你不用承担。

你承担上述损失后,可专以追究你供应商的过错责任。比如对方属的错误报价单(如果有的书面报价单据的),以此签订的合同,报价单应该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显失公允,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应由你的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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